人大自考部开设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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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本部开设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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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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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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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升
本
·
学
制
两
年 |
招 收
应届、往届大学专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文理兼收;两年在人大校本部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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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西三旗校区开设专业 |
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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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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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科
四
年
·
专
科 两
年 |
招 收
应届、往届高中、职高、中专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文理兼收;本科四年中,前两年在人大西三旗校区就读,后两年在人大校本部就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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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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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自考招生网 |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学习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属于国民教育系列。其任务是通过国家考试造就和选拔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在国家教育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全国考委由国务院教育、计划、财政、劳动人事部门的负责人,军队和有关人民团体的负责人,以及部分高等学校的校(院)长、专家、学者组成。
全国考委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专业委员会,负责拟订专业考试计划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和推荐适合自学的高等教育教材,对本专业考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评估。
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和全国考委指导下进行工作。
主考学校由省考委遴选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担任。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办理省考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本着用其所学、发挥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他们的工作;非在职人员(包括农民)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根据需要,在编制和增人指标范围内有计划地择优录用或聘用。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工资待遇:非在职人员录用后,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相同;在职人员的工资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的,从获得毕业证书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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