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自考部开设专业 |
|
|
1、校本部开设专业 |
|
招生专业
|
招生说明 |
|
专
升
本
·
学
制
两
年 |
招 收
应届、往届大学专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文理兼收;两年在人大校本部就读。 |
|
|
|
|
|
|
|
|
|
|
|
2、西三旗校区开设专业 |
招生专业
|
招生说明 |
|
本
科
四
年
·
专
科 两
年 |
招 收
应届、往届高中、职高、中专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文理兼收;本科四年中,前两年在人大西三旗校区就读,后两年在人大校本部就读。 |
|
|
|
|
|
|
|
|
|
|
|
|
|
. |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考试计划 |
|
中国人民大学自考招生网 |
专科段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在各类企业或相应业务部门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与方法,熟悉我国有关的方针政策和 法规,具有从事专业管理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专科层次。其总体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专科的要求相一致。
凡取得本专业专科所规定的17门课程的合格成绩,学分累计在81学分以上,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三、考试课程及学分
工商企业管理(专科段)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
3 |
|
2 |
邓小平理论概论 |
3 |
含时事 |
3 |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
2 |
|
4 |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
6 |
|
5 |
大学语文(专) |
4 |
|
6 |
高等数学(一) |
6 |
|
7 |
基础会计学 |
5 |
|
8 |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
4 |
|
9 |
企业会计学 |
6 |
|
10 |
市场营销学 |
5 |
|
11 |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
6 |
|
12 |
企业管理概论 |
5 |
|
13 |
中国税制 |
4 |
|
14 |
人力资源管理(一) |
6 |
|
15 |
国际企业管理 |
6 |
|
16 |
英语(一) |
7 |
任选一门 |
生产与作业管理 |
6 |
17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4 |
|
毕业考核 | 四、考试办法 1、本专业所列课程,除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之外,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采用上机考核的方法,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本科段
一、专业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和造就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能在各类企业或相应部门独立从事管理工作的 高层次专门人才。 要求应考者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 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系统掌握现代企业管理的基础理论、基本 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熟悉我国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能独立分析和解决有关实际问题。
二、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层次。其总体水平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同类专业的要求相一致。 凡专科毕业后取得独立本科段所规定的12门课程合格成绩,学分累计在71学分以上,毕业论文 经答辩成绩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着,发给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本 科毕业证书。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暂行规定》、北京市学 位委员会《关于授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由有学位授 予权的主考院校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毕业论文经答辩未通过者必须不作,不补作者不予毕业;补作合格者可以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但不授予学位。
三、考试课程及学分
工商企业管理(本科段) |
序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备注 |
1 |
毛泽东思想概论 |
2 |
|
2 |
财务管理学 |
6 |
|
3 |
高等数学(二) |
9 |
|
4 |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
4 |
含上机1学分 |
5 |
管理学原理 |
6 |
|
6 |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
6 |
|
7 |
金融理论与实务 |
6 |
|
8 |
企业经营战略 |
6 |
|
9 |
组织行为学 |
4 |
|
10 |
质量管理(一) |
4 |
|
11 |
企业管理咨询 |
4 |
|
12 |
英语(二) |
14 |
任选一门 |
日语(二) |
14 |
俄语(二) |
14 |
毕业论文 | 四、考试方式 1、本专业所列课程,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按百分制计分,60分为及格; 2、考试成绩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发给成绩通知单; 3、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上机考核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 4、在按照本专业考试计划修完并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市自学考试办 公室提出撰写毕业论文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由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为考生联系论文指导教师。 考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并进行论文答辩。答辩小组按优、良、中、及格、 不及格评定论文成绩。
中国人民大学自考部已开设本专业的全日制课程 包括:本科(四年):高中起点或同等学历 专科(两年):高中起点或同等学历 专升本:(两年):大学专科起点或同等学历 详情查阅《中国人民大学全日制高教自考招生简章》-> 进入
|
|
|
|